1. 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为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2016年煤炭海运运输项目,招标人为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,资金已落实 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:通过船舶运输服务将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的煤炭从北方七港(秦皇岛港,曹妃甸港,国投京唐港,京唐港,天津港,黄骅港,锦州港等)运至长江下游(靖江或江阴沿线)码头交货
2.2项目规模:全年煤炭海运运量40万吨左右
2.3承运日期:2016年1月1日-2016年12月31日
2.4招标范围: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6年度煤炭海运合格供应商库,然后每月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月度合同履约人
2.5质量要求:符合招标人要求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a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海运相关的物流运输公司,须提供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
b、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;
c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,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,未涉及重大诉讼。
3.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3.3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,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 2015年11月16日 9:30至 2015年11月20日 16:00时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报名(咨询电话:0510-85197706)。
4.2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:法人授权委托书(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)原件,被授权人身份证、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》(内附最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的清单)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连续缴费证明资料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,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。
4.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 2015年11月16日 9:30至 2015年11月20日 16:00时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(自带u盘交费后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)。
4.4 若无法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,可采用电汇方式,付款成功后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。有关银行资料如下:户名: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:建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账号:320016186360525174694.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,售后不退。
5. 投标文件的递交
5.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为2015 年12月14日13时 30 分,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国联金融大厦a区5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,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。
5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6. 凯发k8555的联系方式:
招标人:无锡市电力燃料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
联系人:盛科华
联系电话:0510-85197706